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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 市教育局发布最新提示

  • 义乌市教育局
  • 2021-10-0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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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市教育局特此提醒广大家长:

(一)要查看经营资质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要了解教师资格

培训教师是否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要保存合同发票

家长要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凭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四)不要去“无证无照”非法培训机构

(五)不要去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

(六)不要一次性支付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

(七)不要超出培训规定时段

学生确有意愿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不要报名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课程,以免遭遇无法消课的退费纠纷。

市教育监察大队举报电话
0579-85412730
举报邮箱
215482508@qq.com


编辑:陈   欣

校对:陈东栋

审核:孟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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