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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义乌市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 义乌市教育局
  • 2022-01-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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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义乌市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省委、市委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提升教育系统治理服务水平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义乌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时修订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法治建设岗位责任,明确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教育局党委组织会议学习讨论15个法治议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2.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学法用法氛围。组织教育系统局机关公务员和下属学校教职员工、学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法副校长工作。与相关部门合作,在全市学校推进法副校长聘任,与学校法律顾问共同全面参与学校法律事务,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深化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切实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结合重大节假日和“12·4”宪法日等,利用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活动、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班级微信群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注重宪法宣传,开展“学宪法讲宪法”评选。为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反映义乌法治文化思想内容和学习成果,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21年,义乌市教育局精心组织了“学宪法讲宪法”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经校级、市级层层选拔,遴选优秀学生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复赛,为学子提供了更高层次的法治教育平台,最终79人次师生在各级比赛中获奖,成绩斐然,为建设法治义乌营造了良好氛围。在浙江省第六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中,佛堂镇中学生柳子毅的演讲作品《追逐宪法之光 坚守信仰丰碑》获一等奖。

学子们通过学习宪法,结合校园和家庭生活感悟,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讲述宪法故事、畅谈宪法认识、阐明宪法精神,充分展示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热情和决心,积极倡导全市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

4.推动法治进校园,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法治文化进校园,从制度建设、管理体制、办学行为、民主管理、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完善工作,认真学习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治理现代化、依法治国等内容,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

(二)挥洒改革热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义乌市作为八个国家级教育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县市,大胆创新,勇于改革,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在教育行政执法改革中走在前列。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包括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三个方面。我市原有学科类培训机构452家,“双减”开展“两转一停”工作后,转非学科184家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非学科类办学,156家机构注销停办,压减率达到75%;112家机构转为非营利性(含原先非营利登记5家),学科类机构“营转非”完成率100%,取得阶段性成效。

3.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成就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流程、审批材料进行精简改革,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容缺受理、一件事联办等惠民政策,实现一次性办结、一站式服务。2021年,共受理民办教育许可事项656项,其中涉及培训机构569项,民办幼儿园67项,民办中小学20项。共受理完成民办学校年检事项1051项,其中民办学校46家,民办幼儿园305家,校外培训机构700家。2021年义乌市教育局完成了春季、秋季两次辖区内的“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还有受金华市教育局委托“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审核、组织体检、专家评审和证书制作等工作两次认定网上报名人数共1345人,资格审核合格并参加体检合格1243人。经评审会评审,通过认定共有1243人,其中幼儿园169人,小学613人,初中225人,高中212人,中职21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共3人。

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资助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政府临时救助等其他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校按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学生等作为工作重点,特别做好各学段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的认定做好行政给付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大大提升学生的幸福感和学习效果,形成全社会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国家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做好行政奖励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幼儿园公益性、普惠发展。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我市民办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2021学年度,发放非财政预算管理公办园学位补助、园长经费补助、民办幼儿园升等奖励、学位补助、师资个人补助、师资单位补助、“五险一金”补助、安保补助共计6900多万。

(三)全员动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坚持“两手抓、两战赢”的战略要求,抓好教育教学主业的同时,抓牢疫情防控不放松,提高站位,加强研判,时刻兜牢校园防疫工作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扎实做好校园防疫工作大检查,大整改,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师生健康卫生意识,助力疫情防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及时修订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政负责人亲自担任组长,法治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构建领导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要法治事项重点抓,亲自过问,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加强学法用法宣传教育。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加强宪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内法规、党史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廉洁意识。教育局机关全体公务员100%参加微信学法活动,并参加网上法治知识测试,教育局党政负责人带头参加网上学法测试,带头关注“中国普法”、“浙江普法”、“义乌普法”等微信公众号,拓展学法、普法途径。

(三)完善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制度。2021年,继续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33名律师组成3个中小学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为学校规章制度提供法治审核,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三、下一步工作

(一)增强法治思维,理清法律关系。强化法治宣传与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学习内容,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日常工作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理顺教育领域教师、学生、家长各主体之间在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校外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权责清晰、权威高效法治队伍建设路径,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讨论、分析执法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提高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业务水平、作风纪律。以自身过硬的执法水平保障教育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三)继续实施“互联网+”监管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巩固教育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教育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手机端,对被管理单位实施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即时检查,单部门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并行,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教育办学秩序完善教育大数据,发挥数字化转型创新试点的引领作用。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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