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 义乌市教育局
- 2022-02-2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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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2月10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截至2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如下:
序号 | 反馈意见 | 反馈结果 |
1 | 在资质要求中,应该考量是否为合法审批的幼儿园,收费是否符合我市普惠标准,而不是以等级园标准来框定资质对象。 | 采纳。 |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西城路266号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230331@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532546。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陈桦涧
联系电话:0579-85523263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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