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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义乌教育局
  • 2022-12-19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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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一、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于2022年12月23日前离校(园)。工作日时间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和学生,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到校(园),学校、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至2023年1月13日。
二、初、高中学校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教学,完成相关考试和评价。初三,普通高中高二、高三,中职学校高考班于2023年1月13日离校,其他年级(班级)于2022年12月31日离校。
三、学校如出现疫情,按疾控部门意见进行规范处置。如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经学校综合研判,报教育局同意后安排学生离校。
四、教师于2023年1月14日放假。学校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教师工作安排。
五、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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