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遴选2023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通告
- 义乌市教育局
- 2023-08-09 15:10
- 阅读 31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义乌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遴选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现就遴选2023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1.公益属性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提供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所需的资料耗材等材料费用可采用无偿捐赠、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2.自愿参与原则。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的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
3.自主申报原则。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可自主向教育局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4.双层遴选原则。建立市、学校双层遴选机制,规范遴选程序。文广旅体、科技等非学科机构主管部门与教育负责,遴选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白名单”。学校按照一定遴选程序,在“白名单”范围内进行二次遴选,选择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
5.动态管理原则。在规定周期内,“白名单”内的非学科机构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按规定获取课酬。根据满意度调查、学期考核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
(一)办学资质。义乌市域内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机构。
(二)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同一个机构最多3个项目参与课后服务等“进校园”项目。
(四)信誉实力。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查实有违规办学、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一)自主申报。相关机构根据要求填报《申请表》及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相关附件材料上交教育局。
(二)分类审核。教育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审核组。审核组根据机构提供资料进行分类审核评分,并会同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赴现场实地核查,对申报对象的资质、法人代表及培训教师资格人证一致情况、场所的安全和设备设施、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复核。
(三)结果公布。审核组将审核结果提交教育局党委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双减”专班同意后公布。
1.2023年3月已入围的2023年度首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机构,需重新报名参加此次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白名单”遴选。此次白名单公布后,之前公布的“白名单”一律废止。
2.未进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托管、拓展性课程等服务。
附件
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项目采用“一项一表”,每科培训内容均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填报口径:1.“办学内容”为现营业执照载明内容;2.“机构性质”为营利或非营利。3.机构负责人为法人代表或校长。
三、提供材料主要有:1.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2.非学科类审核意见书:经主管部门盖章的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课程介绍:对该项课程的简要介绍;4.教学计划:含教学目标、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实施方式、时间安排等;5.教材教辅:含教师、学生使用的所有教材及教辅材料。如无固定教材,须提供一个培训周期(3个月)内所有培训材料;6.教师资质:机构内聘用教师情况,包括教师资格证或相应资质证书等材料;7.学员评价方式:提供对应的评价材料(如:活动评价表等);8.所需材料、费用清单:如教学过程中使用相应材料或工具需家长自行购买、携带或需统一采购的,需提供材料详细清单、费用清单,以备学校及家长代表询价采价;9.机构拟提供的其他材料: 机构信誉实力、辅导获奖等材料。“材料形式”为原件或电子材料;“备注”中注明材料时效,在用或准备使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申报情况说明”为机构基本情况,前期与学校合作情况(合作年限、培训规模、取得成效、收费标准等),后续合作需求(如场地、时长等),学生培养方向等,可另附页(需加盖公章)。
五、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为二页以上的,还需加盖骑缝章。
六、附件申请表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上交,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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